我为群众办实事|护苗之水 滋养归途 ——仪陇县检察院对县司法所、看守所开展专项检察监督
老橡树1 发表于:2021-8-9 20:50:4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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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督促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维护在押、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7月底,仪陇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以下简称“未检”)、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以下简称“刑执”)对辖区内司法所、看守所开展了一次专项检察监督。




在辖区司法所仪陇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外出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教育、学习、劳动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了解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尤其是针对社区矫正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是否到位等事项进行了重点检察监督。

在县看守所,该院重点对未成年人监区安全防范、教育改造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未成年同案犯在同一监室关押的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同案犯应该分别羁押”的规定,可能导致串供及发生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该院及时向县公安局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规范化,更好地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权益,助其顺利回归正途、回归社会,县公安局收到该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行整改并及时回复了县检察院。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依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了法律监督,是为了保护在押、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其在仪陇县检察院护苗团队的保护下,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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