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人,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不报备将依法严惩!
我的苦恼冉 发表于:2021-8-6 13:01:0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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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依然有人我行我素、心存侥幸,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逃避隔离,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对此,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7号公告明确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川人员和“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先看两个凉凉的案例

案例1 南京老太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被刑拘

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居住其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21日至27日期间,毛某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致使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8月3日,扬州警方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项规定,对毛某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2 一男子从郑州返回中江后不报备被拘留

8月4日,德阳市中江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7月27日,中江县居民陈某让从郑州乘坐飞机到绵阳南郊机场,后乘坐出租车到绵吴路口转乘绵阳至中江大巴返回中江,返回后未向村、镇两级报备,8月3日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明知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一律主动报告并落实隔离医学措施要求而拒不执行,陈某让被中江县公安局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居民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积极配合。

第一,正在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学习、培训、出差、探亲、旅居的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减少流动和聚集,建议暂时留在当地

第二,凡近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返)西充的人员,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请在安全抵达西充2小时内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相关情况;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西充的人员,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旦发现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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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良平
编辑:李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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