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王俊杰2017 发表于:2021-7-16 00:34: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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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至9月30日汛期结束。汛期高温、暴雨、洪水、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频发,易引发山洪、地灾等自然灾害。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现发布防洪防汛安全公告。

1.请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手机、电视、广播及网络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特别是暴雨预警信息,暴雨预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和沿河低岸的居民,要积极主动紧急转移避险,并及时通知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

3.行人和车辆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当发现有滑坡或崩塌的前兆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通知其他受威胁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4.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撤离受山洪、地灾等威胁地区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5.及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停止在空旷地方的户外活动;在城区积水中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贴近建筑物行走,防止跌入窨井、地坑等。

6.行车途中,要注意观察、注意行车安全,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如遇洪水,应尽快停车躲避,不可心存侥幸强行通过。停车地点要避开低洼、电线杆及大树,以免发生意外。

7.遇雷电天气,室内人员应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在室外要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绝对远离输电线;在空旷场地,不宜把锄头等金属工具扛在肩上;立即停止水上作业,尽快离开水面。

8.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杜绝车辆通行危险路段。

9.生产经营单位要按预警等级要求,立即停止相关户外作业。

10.暴雨停止后,不要立即返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和水淹漫过的房屋、地点,待确认安全并做好防疫消杀等工作后方能返回。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责编:任良平
编辑:李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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