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8楼随手扔玻璃瓶砸中楼下行人 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银鲜目江探 发表于:2021-5-28 22:41: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517

四川南充一男子在家中清理杂物后,发现一个用过的玻璃瓶,于是就随手从窗口将玻璃瓶抛下楼,玻璃瓶掉下将楼下一名行人砸伤。5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顺庆警方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嫌疑人刘某指认现场

今年3月,郑某在途经南充市顺庆区某小区时,被高空掉下的玻璃瓶砸中头部,周围热心群众见状便帮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救治。通过实地勘察,民警发现,玻璃瓶系从该处居民小区的8楼抛下,经过楼下树枝遮挡后,掉下砸中了路过此地的郑某。由于该处小区属于老旧居民小区,租户较多,民警多次走访排查均无任何进展。

最终,在警方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的支持下,民警发现该居民楼8楼住户刘某具有重大嫌疑,遂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查,刘某对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当天,刘某对家中杂物清理后,发现一瓶用过的玻璃瓶没有丢掉,于是就随手从窗口将玻璃瓶抛下楼,将郑某砸伤。目前,该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杨烈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庄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南充, #四川, #顺庆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无人岛屿颈 发表于 2021-5-28 22:41:42 | 阅读全部
这种人,判个无期都应该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我是的十八簿 发表于 2021-5-28 22:42:29 | 阅读全部
应该重判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李志敏 发表于 2021-5-28 22:43:18 | 阅读全部
没素质,应该重重的惩罚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