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登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杨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十二音阶囤 发表于:2021-5-22 10:21:1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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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四级高级法官王维登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王维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南充市监委指定管辖,西充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王维登简历

王维登,男,汉族,1964年6月生,四川阆中人,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88年10月,在阆中市农业局工作;

1988年10月至1997年11月,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02年6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至今,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马鞍中队原中队长杨睿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仪陇县委批准,仪陇县纪委监委对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马鞍中队原中队长杨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睿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减轻刑事责任追究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杨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仪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仪陇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睿开除党籍处分;由仪陇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西充县纪委监委、仪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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