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不明示“广告”字样 ?嘉陵区多家商户被罚
123456809 发表于:2021-3-26 21:27: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521
近日,南充嘉陵区多家商户因在网上发布的广告中未标明“广告”字样,被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嘉陵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通过网络监测,发现多家商户使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优惠促销活动,宣传内容中未标明“广告”字样,涉嫌违规发布互联网广告,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的规定,前述商户面临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嘉陵区市监局已查处违规发布互联网广告案10件,涉及餐饮、教育培训机构、加油站点、汽配等多种行业,该批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彭涛 盛文龙)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嘉陵, #南充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