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执行忙——西充法院开展“正月执行”专项活动
123456868 发表于:2021-3-11 10:01:5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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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刚过,万物复苏,西充法院的执行干警利用年后这个特殊时间点,抓住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心理,雷霆出击,线上线下齐发力,对一批涉民生案件开展“正月执行”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年后至今,西充法院共计执结涉民生案件67件,执行到位金额338.17万元。
转移车辆给父亲 强制执行不手软
李某与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西充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赵某赔偿李某土地赔偿款32000元。判决后,赵某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反而在判决后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转移到了其父亲名下,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采取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执行措施,均未果。2021年2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提供线索,赵某当日上午在晋新法庭有案件开庭审理。执行干警随即到晋新法庭蹲守,并在开庭结束后顺利传唤被执行人赵某到院。最终在执行干警们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赵某当即支付赔偿款共计3235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强制执行显威力 抚养义务终履行
王某与董某抚养费纠纷一案,西充法院依法判决董某按1200元/月的标准支付王某抚养费至十八周岁。因董某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将董某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2021年3月3日上午,被执行人董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法官们,我要出去打工挣钱,你们把我列入黑名单,我买不了票,不能出去挣钱就没钱付抚养费,你们能不能和王某说说?”以此为契机,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王某沟通,告知董某的具体情况,随后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经商议,董某当场支付了12000元并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企业拖欠工资 执行给力暖人心
韩某与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西充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偿还55000元劳务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1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韩某提供的线索,顺利将被执行公司法人代表赵某带到了法院。“这是公司欠的钱,跟我个人没有关系”,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赵某还在为自己狡辩。执行法官耐心对李某释法析理:“公司是你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拒不履行债务,法院将对你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将你个人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赵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拿起电话联系朋友借钱。一个小时后赵某凑集到案款,并以现金方式当面交到韩某手中,该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深夜执行不打烊,斗智斗勇促和解
李某与马某借款纠纷一案,西充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还款。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某电话打不通,传票传不来,一时间像人间蒸发一般,无影无踪。2021年2月初,申请人马某向法院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顺利将李某带回法院。刚到法院,李某十分蛮横,甚至公然叫嚣:“没钱!大不了就把我关起来!我知道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态度坚决:“那就送你去医院做完核酸检测,拘留所就会收你了。”在做核酸检测过程中,执行干警继续劝说与告诫,最终李某意识到法律的威慑力,当场向马某支付现金15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了和解履行协议。而此时表盘的时针已经走到了凌晨一点。
近年来,西充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发挥执行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切实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西充县人民法院 朱臻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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