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坠楼去世,公媳因巨额赔偿金,展开长达半年的大战
却写杂布计 发表于:2020-12-2 20:35: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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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营山县,有一家人,在过去一年时间里,可以说是反目成仇,水火不容。男的叫李江,女的叫张丽梅。两个人本来是带着女儿在广州打工,可是谁都没想到,才刚到广东的第七天,李江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突然李江打工的工地打来一个电话,说李江在工作的时候,不幸从高楼上掉了下来,当场身亡。听到这个消息,张丽梅立刻就赶到了工地,眼前的景象几乎要把她压垮。才几个小时不见,丈夫竟然就去世了,这变故太突然,也太沉重了,张丽梅根本就无法接受。



出事之后,广州当地的公安局和安监部门介入了调查,确认李江的坠楼身亡责任在与工程方,是工地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的。而工程方也表示,愿意就此向李家人做出补偿。经过协商,李家人和工程方达成了一份协议书,工程方向李家人赔偿一百一十多万元。
料理完李江的后事之后,张丽梅就辞去了工作,回到了老家四川南充,她并没有回到娘家,而是直接去了公婆家。但是随着李江的去世,张丽梅和公婆之间的关系,却在悄然之中发生了改变。



李江父母认为李江的去世,很大程度上都是张丽梅的错。因为他们本来希望儿子留在老家打工,可是张丽梅却坚决主张去广州。在李芳菁看来,如果不是儿媳非要缠着儿子去广州,李江就不会发生意外,自己也不会老来丧子。
因为根深蒂固的猜忌和隔阂,公婆无心的一句话,在张丽梅心里无限放大,她立刻带着儿女瑶瑶离开了公婆家,投奔了在县城做生意的小姨。在小姨的帮助下,张丽梅暂时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子。



张丽梅没有工作,就想起了那一百一十多万的赔偿款。她认为既然已经和公公婆婆闹僵了,她理所应当把那属于孩子和自己的那份钱要回来。公公的态度却让她完全没想到,表示钱不可能分给她,因为钱已经没剩下多少了。
面对满脸惊诧的张丽梅,公公是这么解释的,拿到钱之后,他先把家里欠下的债务给还了,当初开饭馆失败欠下了26万,当初为他们小两口筹办婚事借了五万,再加上李江的丧葬费八万五。还有一些其他开支,赔偿金就只剩下七十万了。



李江出事之后,工程方原本只愿意给李家人60万赔偿金,为了增加些,李芳菁和外甥曹富贵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写道,如果最终裁定赔偿金超过60万,超过的金额,分给曹富贵一半。按照这份委托书,曹富贵应该分得二十五万人民币。
一听到公公这番言论,张丽梅简直怒火中烧了,觉得公公欺人太甚,不仅如此,对于给曹富贵二十五万的说法,她也觉得事情有蹊跷,可能就是个谎言。可是对于儿媳的怀疑,李芳菁却特别冤枉,他信誓旦旦的说,当初他肯定和儿媳商量过的。



外甥曹富贵表示,确有其事,而且当初收了钱之后,他还写过一张收据。亲戚刚刚发生不幸,丢一下一群老弱妇孺,他过来帮个忙,张口就要几十万,这分明就是趁火打劫。
随后李芳菁表示,只要张丽梅放弃瑶瑶的抚养权,他立刻就把剩下的四十五万转移到瑶瑶名下。他们老两口认为,张丽梅这人不靠谱,因此他们不能就这么把钱交出去。这个办法一提出来,这就遭到了张丽梅的强烈反对。在她看来,公婆之就是想让自己净身出户。
最后张丽梅就把公公婆婆给告了,而法院在受理了这起案子之后也想尽力弥合双方之间的裂痕。因此组织了多次调解,但是并没有成功。



因为屡次调解都没有奏效,法院最终判决,李江的一百一十万赔偿金,除去各种债务和开支之外,剩下的七十万应该由公公婆婆、儿媳、孙女儿平均分割,每人分得十七万多。
另外关于李芳菁支付给曹富贵的二十五万委托费,因为当初签订委托书的时候,并没有征得张丽梅同意,所以没有约束力,法院不予认可。一场持续了大半年的赔偿金分割风波就这么落幕了,有了法律的保护,张丽梅总算安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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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四川, #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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