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了之?四川夹江公交车爆炸案主犯要求死刑,二审驳回上诉
麻辣鸡翅 发表于:2020-10-21 09:01:0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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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潇湘晨报》消息,10月17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2018年12月5号夹江的3路公交车爆炸案主犯卢仕兵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2018年12月5日下午5点31分左右,夹江县一辆3路公交车发生爆炸,17名人员受伤。经过警方的调查,在12月7日,将嫌犯卢仕兵抓获。卢仕兵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据调查,在2018年下半年,卢仕兵因为不满意自家土地被占用后的赔偿,再加上个人与家庭方面的原因,于是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2018年11月下旬,卢仕兵开始通过鞭炮中的火药,使用一系列物品制作了炸弹。随后在12月5日,卢仕兵将炸弹丢入公交车,造成了一人重伤,多人轻伤的情况,致使公交车严重受损,公私财物受到重大的损失,卢仕兵的这一行为构成了爆炸罪。


经过法院审理,决定对卢仕兵判处死刑。但其辩护律师认为卢仕兵系初犯,并且如实坦白自己犯罪情况,可以从轻处罚。于是法院判其缓期两年执行,并且对卢仕兵进行限制减刑。
随后卢仕兵上诉,表示不服审理结果,要求马上执行死刑。但四川高级法院认为,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这一提议不能被答应。原判符合一切法律情况,不予改变。


卢仕兵的行为严重触犯法律,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无论生活过得怎么样,都不应该有着报复社会的念头,也不要妄想着所谓的一死了之,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如今,卢仕兵只能在牢里日夜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己咽下苦果。
作者:董烨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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