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理念,践行“五抓工作法”
dxf17 发表于:2020-10-20 17:07:5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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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积极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


营山县人民法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理念,切实担负起关心下一代的职责任务,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积极践行“五抓工作法”,坚持做到案里案外全程关心,将挽救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所承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到“六零”目标(零改判、零发回、零错案、零超审限、零申诉上诉,以及重新犯罪为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育人效果的高度统一。

抓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

该院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视到位。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法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党组书记、院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强调要求全院干警不仅要严格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还要在审执工作中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到位。组建精干的关工委工作专班,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担任主任,由离退休院庭长担任执行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委员等职务,充分调动起离退休干部的奉献热情,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了专班的运行质效。保障到位。落实办公场所,为关工委专班配备专门的办公室以及办公设备,安排专人协助收发文等;落实办公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关工委活动经费充足;落实公务用车,仅2019年,就派车20余次保障关工委开展工作。

抓案前沟通,全面掌握信息

该院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主动作为,积极沟通,了解其思想状况、性格特点及犯罪动机,为后续审判工作做好准备。

如2019年,该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学生的刑事犯罪案件。该院高度重视,为全面掌握该未成年被告人的各类信息,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组建联合工作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侯鸣亲自带队奔赴该生所在学校与学校领导、指导老师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其在校表现,全面、精准掌握其日常思想动态和言行举止。经多方了解,认识到该未成年学生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并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因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生活上比较俭朴,经常做兼职赚取生活费;与老师和同学的相处融洽。最终,合议庭经评议认定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系临时起意,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

抓案中挽救,主动关爱到位

该院突出“寓教于审”原则,高度重视案中挽救,多种举措,切实保障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配优审判力量。在全院范围内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未成年人审判庭,打造了一支精干、优质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审判团队。做好思想开导。对未成年被告人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使其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帮助其改过自新,以及重新塑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三观”。严格公正司法。召开审委会专题研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充分考量是否存在自首、坦白、被害人谅解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公正裁判;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法律条款,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抓案后帮扶,带动后来佳器

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手抓公正司法,一手抓后续保障,全力带动未成年被告人通过后期努力而实现正常的学习、就业。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对于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严格按照《刑法》等法律规定,认真做好犯罪纪录封存工作,避免对未来的学习、工作等产生负面效应。做好案后定期回访工作。对“缓、管、免”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罪犯,定期回访、考察,全程关注其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并提供正确的意见建议,防止其再次犯罪。做好就业、教育帮扶工作。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未成年被告人在就学、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其能够继续接受教育或者参与就业等。

抓案外预防,做好宣传教育

该院坚持主动出击,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营造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开展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为留守儿童过生日及组织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等活动,为全县80多所中小学学校提供了免费的、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参与人数达7万余人(次)。强化工作协作。与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加强工作联系,先后安排7名离退休同志担任金华希望小学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和纠纷调解。开展结对帮扶。利用法院干警法律知识突出的优势,做好问题青少年人群的帮扶、改造工作;利用扶贫之机结对帮扶贫困青少年,给予学习和物资上的帮助,如该院干警曹勇帮助一名贫困学生成功圆“大学梦”。坚持定点巡查。自离退休同志重选派出10余名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在网吧等地开展定点巡逻,监督解决青少年学生迷恋网络难题。

(文/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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