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白刃玄衣及 发表于:2020-8-30 04:41:3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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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24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若干措施》进行介绍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据我们了解,县(区)事业单位编制比较紧缺,一定程度影响了人才引进。《若干措施》在加强基层事业编制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是畅通人才向基层流动渠道、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的重要保障。过去自治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倾斜性政策,比如公立医院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核增附加编制用于加强乡村学校教学工作,按照“乡镇户籍人口1‰”的标准为全区乡镇卫生院增编,等等。这次我们进一步研究提出了4项措施:一是提出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编制设立“人才编制周转池”,实行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保障急需的管理机制,主要保障县(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二是提出对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急需紧缺人才,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三是提出对超标准配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县(市、区),每年从自然减员产生的空编中预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开招聘,将核减收回的编制调剂补充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缺口的县(区)。四是强调统筹盘活沉淀闲置的编制资源,优化县(区)事业编制资源配置,重点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编制缺口,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用编需求。

问:基层人才的成长成才愿望普遍强烈,但学术技术资源、成长发展平台等制约比较明显,专业水平与基层事业发展需求还有差距。《若干措施》在支持基层人才成长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留住用好基层本土人才方面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提出自治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面向县乡实行定向培养,每年按照总选拔人数10%的比例,选拔培养县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二是提出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名额由原来的每年50名提高至100名,选拔县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自治区和银川市对口单位研修。三是提出制定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办法,推动市、县整合各渠道涉农资金,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投入,在信贷发放、项目申报、技能培训、交流合作、政治吸纳等方面对农村实用人才予以倾斜性支持。四是强调落实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每年遴选100名左右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到区外访学培训。五是强调推进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整合,对认定的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给予100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为了推进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化发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工作责任等8个方面的人才体系化建设纲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围绕枸杞、葡萄酒、奶牛、肉牛滩羊、现代煤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逐个打造“人才+产业”计划。人才体系化建设纲要和“人才+产业”计划的出台,将进一步在基层助推形成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产业集聚人才干事的生动局面。

问:基层对人才的吸引力比较弱,既有平台原因,也有待遇因素。《若干措施》在关怀激励人才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要在工资薪酬方面给予基层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大抓基层导向,更好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工资薪酬问题,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保证了基层工资薪酬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2017年明确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级别(薪级)工资高定两级,2019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提高全区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山区每月280元至600元,川区每月200元至520元)、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山区每月500元、川区每月300元)、乡镇卫生院医生补贴(山区每月200元,川区每月120元)、选调生补贴(到乡镇工作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工作满3年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等倾斜性工资薪酬政策,特别是我们的选调生补贴政策,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

必须看到,我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仍然偏低,2019年底仅比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高出4.7%,待遇引才的效力有限,无法适应农村基层人才发展要求。今年4月,我们在《若干措施》出台前,已先行出台了《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意见》,5月1日起将全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4.85万名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水平从月人均416元提高到1330元,月人均增加了914元。调整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

在原有基础上,《若干措施》还提出了6条关怀激励基层人才的措施:一是明确对县乡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并在单位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二是提出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预期受益型商业保险,加大稳才工作力度。三是提出建立乡镇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更好联系服务乡土人才。四是明确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次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35%。五是明确自治区每年组织50名基层专家休假疗养,市、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专家休假疗养。六是鼓励各地完善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保障服务政策,完善基层公共文化体系,解决基层人才后顾之忧,丰富基层人才精神文化生活。

问: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看重职称评聘,但基层事业单位规模较小,专业技术岗位资源特别是高级岗位比较稀缺,很多人才因为发展受限而不愿到基层工作。《若干措施》破解这方面难题有什么针对性措施?

答:7月份,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斗精神。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偏窄问题,是更好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关键一招。《若干措施》重点对县乡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提供了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途径。一是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定向高级职称,不受申报职称系列对所学专业的限制(医疗卫生专业除外),重点考察工作业绩。二是县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业绩突出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参评定向高级职称。三是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参评定向高级职称。四是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20年、30年的人员,可分别参评定向副高级、定向正高级职称。任职期内每有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参评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

为了确保县乡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定向职称资格后能够落实相关待遇,《若干措施》明确:按照中南部县(区)专业技术岗位数量10%、其他县(市、区)专业技术岗位数量5%的比例,核增用于聘用定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同时,《若干措施》对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作出调整。一是将县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4.5:4.5(原来是0.8:4.2:5)。二是实行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统筹机制,按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分别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由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使用。

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了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若干措施》在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有哪些好办法?

答:鼓励人才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把更多产业项目和科技成果引入到基层落地转化,更好吸引集聚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是盘活人才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2017、2018年,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就鼓励引导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我们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优化审批程序,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消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手续,事业单位对审核同意的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其订立离岗协议。二是明确各级农技推广等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到涉农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或者离岗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以及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岗创办企业。三是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内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可享受自治区“人才贷”金融扶持政策。四是鼓励各地依托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吸引集聚人才,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示范性县域特色人才项目、乡村振兴人才项目。五是强调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鼓励引导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及经商人员等返乡创业。六是强调支持企业引进人才,明确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每月发放5000元、3000元补贴,全日制博士按照上浮30%的标准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企业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每个30万元标准给予引才资助。探索开展“政府出钱、企业用人”试点,支持企业更好发挥创新创业主体作用。

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位居“六稳”“六保”之首,《若干措施》作为人才专项政策,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哪些好办法?

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2017年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引导措施。今年是特殊年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相对严峻,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既能缓解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也能为基层人才发展提供新生动能。一是提出实施自治区硕士研究生预引进专项,支持中南部9个县(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在读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予以资助。二是进一步向基层下放公开招聘权限,明确中南部9个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自主制定招聘岗位条件、发布招聘公告,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三是强调持续实施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5年内向基层培养输送1500名中小学教师、450名医疗卫生人员。

问:我们知道,基层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发展平台也比较少,引进高层次人才扎根基层工作可能有一定难度。《若干措施》在帮助基层柔性引才方面有哪些突破之策?

答: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才理念,以柔性方式引进和用好人才,是破解基层引才难、留才难的有效办法。自治区在推动区域人才帮扶协作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人才合作交流成果。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衔接优化:一是提出实施自治区“青年人才援助服务基层计划”,每年从自治区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中选派50名左右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到中南部9个县(区)对口单位脱产挂职服务。二是提出实施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计划”,每次选派100名左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聘期3年。三是提出设立自治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实训基地和远程培训基地,组织优秀技能人才面向职业院校录制网络课程,为基层人才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四是提出对参加自治区“优秀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实践补助,区外大学生报销来宁往返差旅费。五是强调持续实施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等人才柔性帮扶活动,每年选派(选聘)人员达到4500人次以上。六是强调支持县(区)依托企事业单位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活动,自治区对考核合格的专家服务基地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同时,为强化人才服务基层导向,《若干措施》强调实行“凡晋必下”制度,自治区教育、卫生、涉农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有1年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县乡服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可作为优先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提出事业单位可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本单位服务基层人员适当倾斜,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时提供增值服务,根据合同按劳取酬。

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谈谈如何抓好《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答:《若干措施》出台后,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若干措施》印发时也明确了15个区直单位和各地的责任分工。根据责任分工,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协调推进,由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协调会议,对相关部门细化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完成相关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二是调研督导,结合下半年开展的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督查调研,调研了解《若干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加以解决。三是考核推动,把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列入自治区人才工作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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