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罗长明任蓬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凡尘莲花1 发表于:2024-4-13 08:32: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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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张斌

4月10日,蓬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江辉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长明为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刘仕泽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杨承杰为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小波为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琳为蓬安县人民法院河舒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峻利为蓬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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