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顺庆新建法庭:家庭教育指导 让家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
茉莉707 发表于:2023-8-8 09:03:4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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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也明确了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职责。

该法实施以来,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让家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沃土。

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余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促进100余户家庭依法带娃。

整合力量 共同建设和美家园

“罗法官,有一起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纠纷,希望你们能协助参与调处,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天,顺庆区法院新建家事法庭庭长罗英接到了顺庆区妇联的来电。

仔细询问后得知,社区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在调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中发现,年仅8岁的茜茜(化名)因父亲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已经几天没有进食。在其父明显缺乏抚养照料能力的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希望将茜茜暂时带离进行照料,但其父却拒不配合。无奈之下,社区工作人员向区妇联求助。

区妇联立即启动未成年人矛盾诉外化解协调联动机制,邀请法院、公安、社区共同协调处理纠纷,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协调现场,罗英对茜茜父亲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就其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并责令其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承担起对茜茜的抚养责任。随后配合妇联和社区、公安的工作人员,给茜茜的爷爷做思想工作,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让其暂时代养茜茜,成功解决了茜茜的抚养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是法院应尽的职能,但单打独斗注定不能走远,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各方合力,推动社会共同治理,才能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罗英说道。

一直以来,顺庆法院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片区法官微信群,群成员涵盖妇联、辖区派出所、社区、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群内可第一时间进行纠纷通报共享、联动化解等工作;与妇联签署“和美家园”建设合作协议,法院在妇联设立“‘清风’家事法官工作站”,妇联和法院共同在新建法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和美’家事纠纷调解室”,双方共同加强优良家风倡导,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召开联动工作会,畅通法院与各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渠道。



在法官“支招”、妇联“协调”、基层组织“合力”的工作模式下,顺庆法院与各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及时发现、有效指导家庭教育问题,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专业指导 用心守护家的温暖

如何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有效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是顺庆区法院新建家事法庭一直在思考的难题和挑战。

小艺(化名)今年7岁,三年前父母离异,约定小艺由父亲抚养。三年间,母亲因探望时间和方式多次与小艺的奶奶发生争执,小艺也因此不愿与母亲见面。母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行行使探视权。

“小艺对母亲已经产生了仇视心理,如让母亲强行行使探视权,会导致母子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影响小艺的心理健康。”新建家事法庭法官余曜意识到,想要从根本上化解这起纠纷,必须要为小艺及家长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为此,余曜建议双方在半年内到法庭行使探望权,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第一次探望,心理咨询师借助沙盘游戏对小艺进行心理分析,根据沙盘分析结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余曜的协助下,心理咨询师一方面让小艺奶奶明白,作为核心家庭的成员,父母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让孩子母亲了解到,孩子内心深处仍然渴望母爱,需要母亲坚定地用爱呼唤孩子向她靠近,而非用强制手段。

第二次探望,正值母亲节,小艺母亲准备了书画工具,小艺在母亲的陪伴下练习了书法,并在大家的协作下,一起完成了花艺作品。

“这两次探望过后,孩子和我亲近了很多,我和孩子父亲在征求小艺的意见后达成了新的探望方案。我以后一定给小艺正确的、温暖的爱和教育,让他健健康康长大。谢谢法官的耐心指导。”第二次探望结束后,小艺母亲便撤回了起诉,并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为了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化水平,顺庆法院多点发力,在家事审判庭加挂“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牌子,组建“清风”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特邀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的30名家事调查员,提前对夫妻感情、亲子关系等抽象事实进行调查,帮助法官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引进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入驻法庭,运用专业方法帮助当事双方化解家事矛盾,尤其在离婚、抚养案件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心理疏导。



“审判团队+特邀家事调查团队+心理咨询团队”的有机配合,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化的监护职责教育和法治教育,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

全程关注 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2023年5月,赵女士(化名)起诉要求与汪先生(化名)离婚。汪先生表示同意离婚,但二人均不愿抚养年仅5岁的婚生女。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仍旧不愿接受女儿随自己共同生活。同时法官发现,原被告平常生活中亦很少与孩子沟通交流,也少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伤害了子女对亲子关系的情感需求,不利于其身心健康。

为督促二人改变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积极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建议:积极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切实履行监护义务;主动增进与孩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反思自己在维持婚姻和谐、家庭和睦中的责任,营造良好家庭环境,用爱与陪伴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只是顺庆法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一个缩影。

从家庭教育指导的特点出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顺庆法院构建了“全程化”“全链条”“多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把“引导”“支持”理念贯穿诉前、诉中、诉后等各环节。



诉前,创立“清风法语”婚姻家庭小课堂,法官走进社区、街道面对面为居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进入诉前调解的家事案件,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修复情感、弥合亲情、消除对立的同时,引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诉中,利用庭前会议、诉中调解、法庭审理等时间,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在判决书中附录“法官寄语”对当事人开展延伸教育,用柔化、感性、道德的力量教化当事人。



诉后,建立完善的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对于部分父母监护失职的案件,详细记录未成年人当前的生活状况、实际困难,以及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其建立专门的个人档案。后续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督促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如果将孩子比作一棵幼苗,那么良好的家庭环境便是孩子成长的沃土。当父母未能正确开展家庭教育时,土壤的养分便会流失,再好的“幼苗”也会因此而“长歪”甚至“枯萎”......“顺庆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方式,促进未成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小苗在司法的保护下,长成’参天大树’。”顺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菊表示。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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