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业主私自违建,谁都拿他没办法?
凡尘莲花1 发表于:2023-8-8 07:12:5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060


网友自述:我是龙悦湾1-17-1业主,我购买的房子是错层式楼盘,开发商设计的就是为了各户采光问题,现我阳台对面是1-17-2的后墙,也就是我户的采光面,1-17-2业主叫冯某某,她把自己的生活阳台封闭成住房,自己出资给1-16-2业主搭建阳台顶,弄成生活阳台,严重破坏外墙结构和外观,经开发商物业和各级职能部门多次处理解决,一直叫她恢复原装,不能违建,每次她都表示恢复原装,不搭建咯,但是一直不恢复,继续违建。













关于南部县龙悦湾1-17-2,业主冯某某在南部县城镇银行信货部工作,任信贷部主任,把自己的生活阳台改成住房,在该栋楼下16-2阳台上出资搭建钢棚,私自利用钢棚顶部从后墙开门违法搭建房屋,作生活阳台。该户利用职务之便,到处托关系到相关部门说情,该户正在装修至今近5月未得到恢复原状,严重影响其他业主的采光。

为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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