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陇15岁初三女生疑遭社会人士性侵致死!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今早我梦醒了坎 发表于:2022-12-10 01:04: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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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网传“四川南充仪陇县土门初级中学校15岁初三女生何某,11月底被人发现在土门镇一酒店去世”。
据了解,死者何某,女,今年15岁,是土门初级中学校初三学生,平时走读。仪陇县一位该校中学教师透露,不久前校方口头将此事通报全校老师,称何某因与社会人士交往,疑似被性侵后死亡,死亡原因暂未得知,校方要求老师管理好班级里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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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多名桂花树村的村民表示:出事的女生姓何,是桂花树村3组村民,其母亲患癌去世,父亲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她平时和爷爷一起生活。何某的家属也表示;悲剧发生在11月月底一个周末。何某的遗体目前在仪陇县城殡仪馆,警方已对何某进行尸检,目前尚未出尸检报告。对于死因,警方尚未告诉他,他也不清楚到底有没有被性侵。他从警方得知,警方已控制了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是学生。
对于这起意外事件有专业律师表示:如果女生遭遇性侵死亡,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还涉及到一名学生,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但是不满十六周岁的实施强奸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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