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向“情敌”母亲送花圈泄私愤...最终被判1年10个月
宇宙无限 发表于:2021-5-5 22:11:1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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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友分手后,竟怀恨在心,为了发泄怨恨,她对他及他后来认识、结婚的妻子多方报复,不但向“情敌”母亲赠送花圈和寿衣、冥币等物,还冒充“情敌”的名义发布“招嫖”信息。案发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将其抓捕归案。近日,由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公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生于1986年6月的张某是西充县某镇人,大专毕业后,在西充开了一家服装店,结婚后生育一子。2012年,她认识了在西昌市工作的男子谢某,双方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后来张某说她离婚了,2016年?才?跟谢?某以恋?爱名义相处,?在相处期间两人因各方面原因经常吵架,张某把谢的电话、微信全部拉黑,双方于2017年10月份?正式分手。从此,张某对谢某怀恨在心。

  2018年初,经人介绍,谢某与南充市顺庆区女子刘某谈起了恋爱,并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

  本来刘某是在谢某与张某分手后才与他相识的,并不是什么“第三者”,但在忌妒心的驱使下,张某对刘某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

  自从刘某与谢某结婚后,她就多次向他们打电话、发短信进行辱骂、恐吓。为此,双方数次发生纠纷和冲突。

  2019年7月?,刘某曾向西充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反映,一任姓警官对此事进行了两次调解,均表示不再相互骚扰。但张某后来继续骚扰,于是同年7月刘某向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西河派出所报案,警方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同月,谢某和刘某向西充县法院起诉张某,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均当面删除在网上发布的针对对方的不利言论,并表示不再发布有损对方名誉、人格的言论。但此后,张某仍在网上对刘某进行辱骂、威胁。

  2020年1?月,刘某怀孕回南充养胎,张某得知这个消息后,便深更半夜发信息打电话,发些?带血婴儿?的图片,让刘某天天都?夜不能寐,整天心情都是郁闷的,?天天生活在惊吓?之中,用这些方式进行骚扰、?恐吓、?威胁刘。

  2020年3月9日,刘某到丈夫工作地西昌市的医院检查,其腹中胎儿已停止发育,随即实施了清宫手术。她认为自己是因为多次受到张某的辱骂和威胁,影响了其胎儿的正常发育,遂向西昌市公安局佑君派出所报案。

  2020年3月23日,佑君派出所将张某传唤到西昌,经派出所主持调解,责令张某与谢某、刘某双方不得扰乱对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不得以此发生任何纠纷。但此后张某仍然继续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对谢某、刘某及其家人进行辱骂、威胁和恐吓。

  2020年5月21日,张某在微博上看见刘某送花秀恩爱的图片后,心中犹如喝下了陈年老醋,便在当天给顺庆区一家丧葬用品店的店主何某打电话,在该店购买了两只花圈,请何某将花圈送给刘某的母亲杨某在顺庆城区的门店,以发泄自己的怨气。

  大活人杨某收到花圈后,又气又急,便拿出水果刀和菜刀,准备一死了之,经在场群众制止,杨某自杀未遂,被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7天,诊断为急性心肌损伤。

  同年6月4日,张某想到之前刘某与谢某曾辱骂自己,遂心生怨气,产生报复心理,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两套寿衣和20捆冥币,邮寄给刘某的母亲杨某,以发泄自己的怨气。

  同年7月中旬,张某盗用刘某的头像,注册了名为“刘小姐”的QQ号,在多个交友群中以“刘小姐”的名义发布招嫖信息,并留下了刘某的电话号码。

  刘某多次接到陌生男人的“约炮”电话后,因不堪承受侮辱,同年7月16日晚上11时许,她欲从顺庆区半边街某公寓的顶楼跳楼自杀。

  民警接到他人报警后赶到现场,对刘某多方开导劝解,她才放弃自杀。

  2020年7月22日,张某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拘留期间,经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作案期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4月9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婚恋纠纷,为发泄情绪,实施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经有关部门制止并处理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已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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