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部现“天价鱼”,三条花鲢要10万!迟到的正义来了
务川冷泉水鱼庄 发表于:2021-3-3 12:48:2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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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是一项传统的休闲娱乐活动,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并且历经千年而不衰,如今钓鱼已经为广大人民所喜爱。两个爱好钓鱼的外乡人跑到四川南部县的一堰塘垂钓,虽然只钓到了3条花鲢,但他们却摊上大事了,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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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部县一个40多岁的姓男子,承包了村里的一口堰塘用于养鱼。2015年的一天,两名外乡男子由于不知道堰塘被人承包了,于是就来到了堰塘边垂钓,得知情况后,塘主范姓男子气势汹汹来到堰塘边找到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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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二人只共钓到了3条价值30余元的花鲢(鳙鱼),但塘主范姓男子却以二人未经他允许擅自在堰塘钓鱼为由,要求二人分别向他赔偿5万元。俩钓鱼人自知理亏,赶紧向他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几百元。但塘主范姓男子坚决不同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二人共支付了5000元的“钓鱼款”后方才顺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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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4年后,还是这个范姓男子2015年的一桩强迫交易案案发,最终牵出来曾经的这起“天价鱼”案。

范姓男子除了承包堰塘外,还经营有一个木材厂,2015年年底的时候,货车驾驶员任姓男子受木材老板魏姓男子雇佣,到范姓男子的木材厂拉柏树时,因魏姓男子和范姓男子沟通不畅,于是决定取消本次交易,但木材已经装上车了。于是范姓男子要求货车司机任姓男子支付完木材的装卸人工费后才能离开,并叫人开来了一辆拖拉机挡在货车前,就这样僵持了约两天后,货车司机任姓男子为了尽快脱身,最终只得以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一车木材,之后才得以顺利离开。



2019年,范姓男子案发,被警察抓获。最终南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范姓男子因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南部县检察院认为范姓男子未取得强迫交易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不当,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范姓男子因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你喜欢钓鱼吗?有没有遇到强迫交易的情况?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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