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出台
南充同城 发表于:2020-10-23 14:41: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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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新闻网讯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冯方雄)近日,我市出台《南充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切实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统一。

近年来,随着南充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的不断变化调整,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难以适应城市管理的需求,导致相关部门开展噪声监测、执法缺乏依据,亟须进行合理调整,重新划分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及城区道路交通规划,秉承“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划分、留有余地、区分特例”的区划原则,《方案》将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五种类型。

《方案》紧扣城市总体规划,划定范围确定为南充市“中心城区”,即规划城市建成区范围。远期由规划的城市外环绕城高速公路围合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及河西、李渡工业用地组成。主要包括“拥江主城区”“北部新城”和“南部产业新城”等城市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为150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内划出,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休闲景区等,将规划边界内的机动车道路、机动车道路两侧的4a类区域(含停车场、加油站等交通服务设施的区域)从1类区划出,涉及商业经营活动的区域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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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适用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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