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城市乱象整治(9):大货车抛洒滴漏存隐患,南充市高坪城管提醒司机管好货厢
愿为素心人 发表于:2020-9-20 17:56: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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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路面上什么车让人觉得可怕

那肯定非渣土车、大货车莫属



渣土车、大货车常因

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

引发层出不穷的事故

加之自身盲区大

一不小心就成了"马路杀手"

货车变"祸"车

不少私家车车主在行驶中看到装满货物的大货车都尽量避开。若是大货车存在抛洒滴漏现象那就更加危险,不仅可能砸中行驶中的轿车,还十分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南充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货车司机,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货箱。

近日,

在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天来酒店附近,

一辆行驶中的大货车满载沙石。

突然因为路面起伏,

沙石从货箱中抛洒出来。

后面行驶的轿车和电动车快速躲闪,

险些酿成车祸。

"这条路经常都有大货车满载货物从这里经过。因为没有管理好货箱,常常是将沙石抛洒一地。"住在附近的居民陈先生表示,这样的情况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城市道路的安全和城市形象的提升,环卫工人在见到这样的情况下,不得不立即上前清理,如果遇到很难清理的,则需要用洒水车进行冲洗。多位环卫工人也表示,他们在清洗过程中,也有诸多的不安全因素。



"本来到路中间去清理这些滴漏的物品就很影响交通。如果到了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就让我们自己也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其中一位环卫工人告诉笔者,在他们日常的工作中,也会遇到被撞的情况。



普法时间: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乡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定期维护,出现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城乡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车辆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或者违规倾倒的,责令清除改正;代为清除的,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下一步,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继续联合交警队重点查处混凝土车、砂石运输车辆、渣土车辆、铁屑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城市形象的维护需要依靠我们每一个人,

大货车司机在行驶途中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货箱,

尽量避免让环卫工人承受多一份风险。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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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高坪,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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