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公路美学 发表于:2025-1-14 09:18:2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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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应该是温暖的港湾

但有时候也会成为暴力的滋生地

家暴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

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

面对家暴我们要坚决说“不”

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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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张某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动辄便对张某大打出手。基于此种情况,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陈某为了阻止张某离婚,不仅变本加厉地殴打张某,甚至在张某驾驶的车辆上安装GPS定位。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综合原告提交的照片视频、双方的陈述以及实地走访调查,认为张某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陈某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承办法官向陈某当面送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当场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释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作出该裁定的当日,承办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及当事人所在的派出所、居委会以及妇联,并商请上述单位持续关注本案,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申请人张某远离家庭暴力威胁。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抵御家庭暴力的“护身符”。家庭关系中,当遭受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对身体、精神上的暴力行为,或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情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婚姻本该是爱情的延续

绝不应成为家庭暴力的庇护伞

免遭暴力侵害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摁住家暴的“拳头”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不要沉默

保持清醒,勇敢说“不”!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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