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升官保证金”:你敢告我贪污,我就告你敲诈!

2019-3-24 20:39| 发布者: is0817| 查看: 1548 |来自: 搜狐汤计典频

在党政机关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敬畏法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谋事用权,都要在法纪允许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法纪之内是稳健的正道,法纪之外是便捷的邪路。人,一旦走上这条邪路,便会 ...

在党政机关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敬畏法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谋事用权,都要在法纪允许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法纪之内是稳健的正道,法纪之外是便捷的邪路。人,一旦走上这条邪路,便会泯灭了是非,淡忘了法纪,一切行为均以私欲为指引。为了谋财,他们不惜贪污受贿;为了对抗举报,他们不惜设局诬陷,反咬一口。

据上游新闻报道,四川省南充市信访局的两名干部举报局长贪腐,结果被局长“反手一击”——两人被扣上了敲诈勒索的罪名,成为刑事犯罪嫌疑人。

南充市信访局干部王荣华与彭亚(化名)向南充市纪委和中纪委举报,称信访局长王林违反财务纪律,签字为他人报销了两笔合计45554元的虚假开销。这两笔费用谎称是在北京的租车费以及会议室租用费和生活费构成的会务费。而实际上,报销这两笔费用的人,根本就没有去北京。

本来纪检部门对于举报者应该严格保护,不得泄露其身份。然而,王荣华与彭亚举报了局长之后,举报人的身份就被泄露给了被举报人,不仅让被举报人王林有机会篡改相关票据,还对举报者的人身安全产生了威胁,王荣华和彭亚不得不赴京反映情况。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受到举报的信访局长王林,迅速采取了对策。他首先采取的是招降纳叛的办法,为王荣华报销了拖欠已久的差旅费,发放困难补助,并借给王荣华20万元,合计32万余元。对于彭亚,则许诺提拔,并拿出一笔20万元的保证金,称如果到某月某日彭亚没有被提拔,则这笔钱就归彭亚。这笔钱因此被媒体称为“升官保证金”。

局长王林的种种收买举措似乎并未收到积极的回应,遂改变了斗争策略,把自己付出20万元“升官保证金”说成受到了敲诈勒索才付出的。从收买到栽赃,就在局长王林的一念之间。

南充市警方介入,举报者成了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2018年9月2日发出传唤证,要求王荣华于次日到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接受讯问。同年9月4日,王荣华被南充警方取保候审,彭亚也被传唤调查并取保候审。

“升官保证金”的说法本是信访局长王林的安抚手段,由王林主动提出,并写成协议,以换取停止举报。结果,当收买不成,局长王林反咬一口,说是受到了敲诈勒索,警方则迅速传唤讯问,将举报者当成了犯罪嫌疑人。权力就是如此蛮横,你敢来捋局长的虎须,局长便能把你关进囹圄。

今年3月初,警方解除了王荣华与彭亚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并未撤案,这意味着警方仍在调查,二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仍未彻底解除。从2018年4月17日至今,南充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该案近一年,尚未有结论。

这样一起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案件,就这样似了未了、似结未结,一直拖延至今。从媒体披露的情节里,不难闻到一股官官相护的味道。二人向纪检委举报,举报对象迅速得到了信息;被举报者向警方报案,警方迅速传唤立案。我们不能责备警方,因为在这起举报与被举报的案件中,两名举报人的“出发点”并不干净,他们各自从被举报的局长手中拿了20万元,不管是“借款”还是“升官保证金”,他们能从领导手里拿到钱,若不是手里握有“局长的把柄”,威胁着局长的乌纱帽,或者说是威胁着局长的政治生命,这年头有谁听说过领导拿20万元给你?所以,在我看来,这几个人没一个“好鸟”!两位举报人虽然够不上刑事犯罪,但其行为也严重触犯了党纪政纪,应该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其责任。

而那位被举报的信访局长王林呢,省纪委监察委也应该依纪依法查处,虚假报销套取公款的行为,无论如何都是违纪违法的,不论信访局长的这笔报销款是否被个人侵吞。一年时间过去了,案件仍在无声地拖延中,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我们看到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与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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