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在南充用气枪打斑鸠,法院判了!

2020-10-28 13:56| 发布者: Creseda| 查看: 192

三名男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用气枪射杀4只斑鸠,被告上了法庭,并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2000-3000元不等的罚金。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2日,被告 ...



三名男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用气枪射杀4只斑鸠,被告上了法庭,并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2000-3000元不等的罚金。

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2日,被告人胡科桉驾驶轿车,搭载张河、张卿二人到南充市嘉陵区河西镇泰山村钟家坪中坝岛上打鸟。胡科桉使用气枪打鸟,张河和张卿负责去捡打落的鸟,三人共射杀了四只斑鸠。



经鉴定,胡科桉打鸟使用的枪支其动力类型为压缩气体。经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专家出具意见,认为胡科桉等3人捕获的鸟类为珠颈斑鸠,其保护级别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科桉等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胡科桉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张河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张卿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息诉服判。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科普一下】



珠颈斑鸠:

俗称“野鸽子”,通常分布在南亚、东南亚地区以及中国东部、南部。体长30厘米左右,和鸽子大小相似。通体褐色,颈部至腹部略沾粉色。

最引人注意的是它的颈部两侧为黑色,密布白色点斑,像许许多多的“珍珠”散落在颈部,因而得名“珠颈”斑鸠。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你知道吗】

2020年2月27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划定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整个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同时规定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为禁猎期。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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