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锚鱼,南充这4人10倍“赔偿”嘉陵江——

2020-6-28 14:16| 发布者: 凌8乱| 查看: 296

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有人无视禁渔期的相关规定,采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6月22日上午10点,在高坪白塔嘉陵江大桥江边天然水域,针对此前参与非法捕捞的陈某、张某、唐某、唐某 ...

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内,有人无视禁渔期的相关规定,采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6月22日上午10点,在高坪白塔嘉陵江大桥江边天然水域,针对此前参与非法捕捞的陈某、张某、唐某、唐某某等4名当事人,在高坪区人民检察院、高坪公安分局、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及部分市民、渔民的见证下,被查处的违法锚鱼者对嘉陵江渔业资源进行赔偿修复,将自费购买的111斤约4万余尾鱼苗放流嘉陵江,修复资金1.5万元。



据悉,陈某、张某3月9日被高坪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与高坪公安分局青居派出所联合执法巡江查获;唐某、唐某某于4月29日被巡江查获,都是在禁渔期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捕鱼,非法捕捞水产品。

“补偿放流的鱼苗有草鱼、鲫鱼和鳙鱼。”补偿放流现场,参与非法捕捞的陈某、唐某等4名当事人轮流实施补偿放流,将水桶装满水过秤,再称鱼苗,鱼苗进行计量后,再进行放流嘉陵江。高坪区渔政管理站做好数据登记,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拍照记录。


据违法锚鱼者陈某介绍,因为嘴馋,到嘉陵江用可视锚鱼设备捕鱼,没想到触犯了法律。陈某表示,希望通过这次修复放流活动,把对嘉陵江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当天上午,4名非法捕捞人员生态补偿放流4万余尾鱼。

高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通过今天“以补代罚”的放流,就是要让每一个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更多的人。当然,他们也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禁渔期以来,高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渔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由原来的6人增加到15至20人,每天3班(上午、下午、晚上),每班2组,每次至少2辆车10人出动,并多次联合海事、乡镇、公安、检察院、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天然水域的巡查,加大打击力度。

截止目前,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车船750余次,执法人员7500余人次,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5起,行政处罚19起,移交公安16起;查处稻田打黄鳝32起,处理10余起。联合海事、辖区乡镇、公安、检察院、城管清理、销毁三无船只27艘,为嘉陵江的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保驾护航。

相关部门提醒,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实施非法捕捞。(记者: 余中华 文/图)

内容来自南充见、南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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