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鹏程当选顺庆区区长 曾任南充市目管办主任

2018-9-30 17:15| 发布者: is0817| 查看: 3453

蒲鹏程承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做到“五个坚决”:坚决做到一心向党、对党忠诚。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要求挺在前面,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维护习近平 ...


  9月29日下午,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区公安分局礼堂胜利闭幕。区委书记陈泽斌出席大会并讲话。蒲鹏程当选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蒲鹏程作了就职发言。他表示,顺庆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南充“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核心区,正处于蓄势待发、引领突破的关键节点。市委赋予顺庆“冲进全省前十、建设‘一羊三区’”的历史重任,区委发出“两加快、两促进”的冲锋号角,66万顺庆人民寄予顺庆“跨越发展、全面小康”的热切期盼,区委站高谋远、运筹帷幄、坚强有力,全区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接过区长的“接力棒”,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信心满怀。

  

  蒲鹏程承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做到“五个坚决”:坚决做到一心向党、对党忠诚。始终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要求挺在前面,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一片赤诚、以民为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葆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永守一份“草根”的平民情怀,始终把66万顺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良心,解决好、推进好、落实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一身正气、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自觉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真正把顺庆区政府打造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坚决做到一往无前、勤勉担当。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夙寐在公、勤勉为政、实干兴区,把政府各项工作谋划好、推进好、完成好。坚决做到一尘不染、干净清爽。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三盆清水”伴随人生:“一盆清水”洗头,让自己头脑清醒;“一盆清水”洗手,让自己双手无尘;“一盆清水”洗脚,让自己行有所止。撸起袖子加油干、俯下身子抓落实,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顺庆这片多情的土地。

  

  蒲鹏程简历

  

  男,汉族,1974年7月生,四川西充人,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现任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1990.09—1993.09武胜师范学校学习(其间:1993.04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自考大专毕业)

  

  1993.09—1998.09西充县中南乡小学教师、团总支书记(其间:1998.06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毕业)

  

  1998.09—2002.06西充县槐树中学教师2001.02任教务副主任

  

  2002.06—2004.07西充县委党史办干部(2001.07—2003.07西华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07—2005.08西充县委办干部

  

  2005.08—2007.12西充县委办副主任,2007.04兼任党群系统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干部

  

  2008.01—2008.09南充市委办公室综合三科副科长

  

  2008.09—2010.03南充市委办公室系统机关团委书记

  

  2010.03—2011.05南充市党群系统机关党委副书记、市委办综合一科副科长,2010.05任市委办党总支书记

  

  2011.05—2014.02南充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2014.02—2015.10南充市委办公室信息办主任(副县)

  

  2015.10—2016.09南充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6.09—2017.05南充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2017.05—2018.06南充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主任

  

  2018.06—2018.09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

  

  2018.09—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0条评论 3453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